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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及评估办法出台
作者
文洁
来源
工学周报
点击数
更新时间
2005-11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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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、健全、完善我校二级教职工大会(教代会)制度,使其尽快走上制度化、规范化轨道,在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、调动好教职工积极性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,校工会制定了院系二级教职工大会(教代会)工作细则及评估暂行办法并于本周发布实施。非教学院系参照执行。

《工作细则》明确规定了院系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、工作程序、会议程序、提案征集和处理程序以及会议议题产生程序、会议决议和决定产生和通过程序等,为二级教代会提供了清晰的运转操作规范。

按照评估暂行办法,校工会将组织评审组对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进行评估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实行一票否决,评估为未达标:二级教代会工作未正常化;教代会“四项职权”未得到落实;教职工的经济权益、民主权益、精神文化权益未得到尊重;有严重违背教职工意愿、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发生;未民主评议院系(部门)领导干部;政务公开没有实行;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未经参会人员或代表表决;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而受到压制、阻挠和打击报复的事项发生,经审查属实。

编辑:6_fuguozhi  审核:6_fuguozh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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