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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文艺晚会”节目的通知
作者
佚名
来源
校团委社团文体部
点击数
更新时间
2005-08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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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系)团委:

为了欢迎2005级新生、慰问全体承训部队官兵,及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,充分展示各院(系)特色和师生精神风貌,拟定于2005年9月中旬举办“迎新暨慰问承训部队文艺晚会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节目主题

要求内容健康向上、形式活泼新颖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学校、院(系)特色,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采。

二、节目形式及要求:

形式不限,歌曲、舞蹈、器乐、相声、小品、话剧、音乐剧等均可。

歌曲:5分钟以内,表演人数5人以上(大合唱30人以上);

舞蹈:6分钟以内,表演人数8人以上;

器乐:8分钟以内,表演人数5人以上;

相声:8分钟以内,表演人数2人以上;

小品、话剧、音乐剧:15分钟以内,表演人数4人以上。

三.具体要求

1、每个院(系)报送一个节目及一名主持人;

2、演员必须是本院(系)的教师或学生;

3、演员要保证一定人数,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(文艺特长生)占演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50%;

4、鼓励原创作品或创新节目形式参加演出。

四.时间节点一览表:

时 间

事 项

备 注

9月5日

报送节目、主持人及负责人名单

表格可在“启航网”下载

9月12日

第一次检查

各院(系)自行安排场地及时间

9月19日

彩排及演出

负责人及演员参加

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望各院(系)团委予以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并支持此项工作。

编辑:dreamdragon  审核:dreamdrag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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